住房權益與取消規定

★參照中華民國交通部觀光局 觀業字第《1020027390號函頒》之規定,訂房將收取總房價30%為訂金,取消訂房之扣款依法令規定比率收取:

1.預定住宿日14天前取消,可以要求退還訂金100%。

2.預定住宿日10~13天以前取消,退還訂金70%。

3.預定住宿日7~9天以前取消,退還訂金50%。

4.預定住宿日4~6天以前取消,退還訂金40%。

5.預定住宿日2~3天以前取消,退還訂金30%。

6.預定住宿日1天前取消,退還訂金20%。

7.住宿日當天才取消時,不能退還訂金。

★遇到3天以上的連續假日,則收取總房價50%為訂金。

★根據公告的應記載事項,當旅客解除契約(取消訂房)時,如果業者已經收取了房價全額,旅客除了可以選擇保留作為日後消費折抵外,還可以請求退還已付款項:

1.預訂住宿日3天前取消,退還預收房價總金額的100%。

2.預訂住宿日1~2天前取消,退還預收房價總金額的50%。

3.預訂住宿當日取消或未通知取消,不退還預收房價總金額。

4.約定住宿抵達3日內,如需修改訂單內容,將依照取消規定比例收取費用。

天災因素:住房當日若遇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(旅客之出發地、抵達地、或是旅途必經途中任何一區位於公告之警戒區域),於警報解除前可提供全數退款,亦可全額保留於申請日後3個月內住房折抵使用。

電話訂房:
1.以電話來電訂房,請匯款轉帳。
2.匯款轉帳確認程序:匯款轉帳完成後,請務必再次聯繫山莊,告知匯款資訊(帳號後5碼),以保障訂房權益。

尚達溫泉山莊匯款帳號

白河郵局

A T M 轉帳

局號:700

戶名:吳鄭秀枝

局號:0191136

帳號:0257465